第一条:制定原则
一.有章必究,有奖有罚,奖罚分明,奖惩有度。
二.大型活动后,各部内部总结,总结会中干事要对自己的 表现给予自我评价。
三.学期结束,学生会进行全面工作总结时,通过办公室的工作记录,根据各部开展活动的影响力,出色程度,评选优秀部门,予以物质奖励,奖励面向部门所有成员。
四.学生会在工作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:如下
(一) 在各项工作中,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,分工明确,如因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部长。
五.责任事故的认定:
(一) 违反学生会章程
(二)有损学生会形象
(三) 未完成主席团(或各部部长)交付的任务
(四) 三次会议或五次请假
学生会每次例会每位成员必须按时到会,对于迟到者,第一次由副部长跟其谈话,第二次由主席团谈话,再有第三次,该同学必须向主席团进行书面解释,具体的外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,对于两次无故不参加例会的同学,主席团将向团委老师提交劝其迟会的申请。
六.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,对待同学不热情,在各项活动中对于部长或者是副部长的交代的工作故意拖延,或者是推托应承担的工作而提不出实际合理的理由,因此造成工作迟缓或者是脱节者,经部长两次警告后,仍不改者,由部长上交书面材料,经主席团核实,并全票通过,撤销该学生会成员资格。
七.期末进行综合考评后,主席团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素质评定,给予相应的奖励,对表现极差的同学考虑艰其退会。
第二条:奖励制度
一.奖励制度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:
(一) 设立以下集体奖:最佳部门奖,先进部门奖,和谐部门奖
(二) 设下以下个人奖:最佳干事奖,先进个人奖,优秀 工作者
二.奖励方式:
(一) 授予荣誉称号
(二) 通报表扬
(三) 颁发奖状,锦旗或证书
(四)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
三.奖励条件:
(一) 成员目的明确,工作态度端正,工作效率优良。
(二) 团队合作意识强,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,注意维护学生会集体形象。
(三) 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(四) 部长能以身作则,工作热情高,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
第三条:惩罚种类
一.口头警告
二.警告
三.严重警告
四.劝退
(一)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,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,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。
(二)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,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,同时给予 部长警告处分。
个人处罚具体内容
(三)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,给予警告处分:
1.参加学生会的活动、会议、值班等迟到3次者、无故缺席2次者。
(四)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,给予记过处分
1.参加有关活动、会议、值班时迟到4次者、无故缺席3次者;
2.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,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;
3.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,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。
(五)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,给予除名处分
1.参加有关活动、会议、值班时迟到5次者、无故缺席4次者;
2..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;
3.工作态度极不端正,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;
4.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,影响学生会声誉者。
以上处罚结果由办公室进行记录,并进行备案,由主席团进行整理和总结。
(六)对于以下情形,给予部门警告处分
1.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;
2.2次不按时值班的;
3.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,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;
4.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,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。
(七)对于以下情形,给予部门记过处分
凡是得到警告后,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,给予记过处分,
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。